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举办粮食库存检查培训班的通知》 (司便函检查[2007]9号)文件精神,为推动《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粮食库存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国家粮食局计划于2007年7月下旬举办粮食库存检查培训班。为保证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盟市粮食局、各单位和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盟市承担库存检查工作的科室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组织本地区旗县及基层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盟市旗县粮食局及基层粮食企业从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骨干。通过培训,一是为各地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培训骨干,促进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对考试成绩优异、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纳入国家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专家库,并参加国家及自治区组织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 培训及考试
本次培训根据《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重点讲授粮食库存数量、统计、财务、质量、储存安全、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检查等方面的检查方法和专业知识,以及粮食库存检查结果报送与处理、粮食库存检查的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统一组织书面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粮食局颁发“粮食库存检查证”
三、 报名要求
各地参加培训人员在专业方向上的分布要相对均衡。应在《粮食库存检查培训班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细信息,注明专业方向,每个参训人员可报1-2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包括:1.粮食库存数量检查;2.统计账检查;3.财务账检查;4.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检查;5.储粮安全检查;6.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检查。各盟市粮食局务于6月20前把本地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本人详细信息统一上报自治区粮食局储备处,电子邮箱:nmglsjcbc@sohu.com。联系人:邢颖,联系电话:0471-6945609(传真)
四、其他事项
本培训班由国家粮食局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培训费500元/人(不含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