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农户储粮损失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展〔2008〕8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国家粮食局此次确定我区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7个盟市的土默特右旗、阿荣旗、扎兰屯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宁城县、达拉特旗、五原县8个旗县为全国农户储粮损失调查抽样样本县,请有关盟市、旗县粮食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根据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选派专人参加国家粮食局2008年6月 中旬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的培训,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各有关盟市粮食局督促相关旗县粮食局,在2008年5月9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国家粮食局文件附件4)、《农户储粮损失调查样本县信息表》(国家粮食局文件附件5)和准备参加调查人员(参加调查人员人数、名单由有关盟市、旗县粮食局确定)的每人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用铅笔标注单位及姓名,国家粮食局发证用),用特快专递报自治区粮食局储备处。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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