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粮办财[2009]284号)要求,结合我区国有粮食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及时掌握2009年度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损益和财务状况,并给粮食行业的宏观调控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依据,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度国有粮食企业度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编制填写并按时上报。现将决算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报表种类 本套报表为基层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格式,适用于境内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粮食控股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粮食事业单位编报。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直接或间接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在50%以上(含50% ),或者虽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我区承储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粮油的非国有企业也在填报范围之内。 本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利变动表》、《应上交及应弥补款项表》、《资产减值准备表》、《基本情况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财政补贴明细表》、《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指标表》、《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油情况表》、《国有粮食企业主要业务情况分析表》和《风险基金使用情况表》。 二、结合当年业务做好会计决算的具体工作 今年以来,国家针对粮食购销业务出台多项政策,各基层单位要认真领会有关政策精神,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文件,针对不同时间、不同业务和不同的政策采取相符合的财务处理方法。各基层填报单位要严格遵守《会计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粮油业务核算会计处理的规定》要求,准确核算、按期结账、如实填列,保证口径的一致性和数据的真实、准确。2009年度的会计决算报表在指标项目上反映了目前会计核算的诸多信息,各单位在填报之前应认真学习和理解决算中指标的内涵,按照要求填写。 三、主管部门应重点做好审核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年终决算组织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企业所上报决算的审核工作。一是保证汇总单位不重复不遗漏,二是要处理好决算数据表内和表间的计算与审核关系,三是要做好数据之间逻辑关系的审核。2009年决算的计算机格式中已根据自治区本级的需要和数据之间的钩稽关系,对表内和表间设置了计算和审核公式,各主管部门在汇总审核时一定要认真执行使用。同时对于一些具有特定内涵意义或敏感度较高的指标,以及彼此之间存在逻辑关系但计算机无法编制设定审核公式的指标项目,要在数据审核和上报之前进行重点检查,严把审核关,提高汇总数据的质量、保证数据经得起推敲。自治区在对盟市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时,将把这些存在逻辑关系必须由人工智能审核的决算指标的填报质量作为评价自治区级汇总单位2009年度财会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升级后报表管理软件的使用 为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使用,自治区在提供纸载体报表格式的同时,一并重新设计了计算机数据填报格式。自治区粮食局要求各自治级汇总单位使用金财财务软件上报。各地在下载安装新格式任务前请先登录用友政务网站(www.ufgov.com.cn),从网站右边的“客户服务”版块,下载免费新版本的全国粮食财务报表软件。同时下载重新安装以后不会丢失原来的数据。 五、认真撰写财务运行情况分析 年度财务运行情况分析是年终决算数据的文字化说明,也是会计静态指标的动态解释和成因分析。财务运行情况也反映了期末资产和当期损益的形成过程及原因。因此,它既是年终决算的重要有机构成,也是会计表式报告的延伸和拓展。各汇总单位要在完成会计决算表式报告审核和报送的同时,充分重视财务运行情况分析的撰写,动态分析反映市场化以来,特别是当年市场形势和政策变化变化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的影响,以及目前管理中存在的主客观问题。为适应新的经营环境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该如何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财会工作如何满足企业微观经营管理和部门宏观调控的要求。对于表式报告中无法列示或反映的重大事项,各单位应该在会计报表编报说明中披露。 六、有关2009年决算的几点具体要求 (一)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决算中对一些不涉及自治区范围的指标在计算机格式中做了特殊设定,不需要填写。填制手工报表的单位请认真阅读报表填报说明。 (二)自治区级汇总单位所填报的数据除个别项目注明计量单位外,金额单位为万元、数量单位为吨,并保留到整数位。盟市以下单位自治区不作要求,由各级自定。 (三)手工表由自治区按要求统一印制下发。自治区级汇总单位上报所用计算机格式由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统一制作并通过远程传输和自治区粮食局网站发布。各自治区级汇总单位所需格式由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传送,其他单位请在自治区粮食局网站自行下载。 (四)自治区级汇总单位报送自治区粮食局的决算包括:远程传输数据、纸载体(A3复印纸,其他纸型不接受)。表式报告和财务运行情况分析各一份。 (五)报表数据的传输时间为2010年1月28日之前,纸载体表式报告和财务运行情况分析应同时通过特快专递寄送自治区粮食局,以便全区审核汇总和分析使用。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样表》; 2、编表说明。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联 系 人:范宇辉 联系电话:0471-6946432 电子邮箱:nmglsjcwch5@sohu.com
相关附件:
附件1 附件2.doc
〖打印本稿〗〖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