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结合春季粮食库存普查开展2008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08]46号)、《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 [2008]10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8年中央储备粮质量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08]77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和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内蒙古分公司共同努力,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中储粮各直属库、华粮公司直属库和粮食购销企业经过紧张工作,圆满完成了库存检查工作。剔除正常因素,我区粮食库存账实基本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根据统一部署,各盟市、旗县粮食主管部门、中储粮直属库、华粮直属库全力以赴,组织辖区内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收获年限、质量、品质、损失损耗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4月中旬,自治区粮食局对全区12个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了重点复查;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抽调各方面的业务骨干组成六个检查小组对全区21个中储粮承储企业进行了复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内蒙古分公司对所属6个粮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复查过程中,我们重点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进行了抽样。中央储备粮的质量检测由东西部两个质检中心配合检查,地方储备粮由内蒙古质检中心抽样。抽取的样品正在检验中。 通过检查,我区绝大部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仍有部分企业账务处理不及时,财会、统计工作薄弱,主要是由于粮食体制改革后,各环节人员变动大。规模小的企业,未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企业法人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 春季,正是我区收购和高水分粮烘晒的季节。又赶上内蒙古粮食局新增一批地方储备粮,工作十分繁忙;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在东部地区督促中央临时储存玉米的收购工作;华粮分公司成立不久,多项工作需要去做。尽管如此,自治区粮食局、中储粮和华粮内蒙古分公司齐心协力,各级粮食部门及粮食收储企业克服重重困难,认真按照《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了我区库存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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