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对国家粮食局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的通知》(国粮办[2008]205号)要求,自治区粮食局组织人员对我区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国家粮食局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赤峰市林西县粮食局、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粮食局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的18个方面逐项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两地至2007年被评为“国家粮食局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后,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粮食局,县市委、政府都很重视,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落实等方面都给予了积极支持;两地在制度建设、科学决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和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示范作用日益突显。但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还有个别地方不太成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存在不足,两地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整改措施的落实由盟市粮食局负责督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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