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现行粮食宏观管理形式要求,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的通知》(国粮办财〔2009〕287号),我局对现行《内蒙古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表》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1月起(即2010年2月10日前上报1月份数据)实施。手工样表及计算机远程传输格式也将由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统一印刷和制作。请各地及时布置,督促企业认真填写、按时上报。
附件:1、内蒙古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表 2、内蒙古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表编制说明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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