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发布〈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粮办展〔2009〕2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企业实际参照执行,进一步推进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深入开展。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发布《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 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为规范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行为,提高评价工作质量,我局制订了《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有关粮油仓储企业参照执行。
附件:
《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 《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相关附件:
内粮办发[2010]12号附件.doc 内粮办发[2010]12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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