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满洲里、二连市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今年我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
各盟市粮食局要按照国务院国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加强充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人员的要求,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与编制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核定并落实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职责、机构和人员。尚未建立监督检查内设机构的盟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紧时间尽快落实到位。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监督检查经费,确保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今年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盟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注意总结推广试点旗县、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切实把本地区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这次调查的机会,进一步摸清本地区的基本情况,认真研究、总结,提出本地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三)按《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表的填写和汇总;按附件2的要求,对上报的典型案例进行筛选和整理,于8月10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E-mail:nmglsjbl@hotmail.com)。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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