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 随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的进一步深入,管理上辅之以《条例》的有效执行而需开展的相关工作也需积极研究和探讨。为此,在学习和借鉴区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拟在全区开展粮食经营企业信誉评价、涉粮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含软件开发)、粮食经纪人的培育和管理试点工作。试点盟市为: 包头市粮食局: 粮食经营企业信誉评价试点; 赤峰市粮食局: 涉粮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含软件开发)试点; 通辽市粮食局: 粮食经纪人的培育和管理试点; 试点盟市粮食局根据试点内容,可选择一到两个旗县或以盟市为单位进行试点,并在三月底前报送试点方案,经自治区、盟市共同研究确定后实施。试点时间视试点进行情况确定,适时推广。其他盟市要积极支持试点盟市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献计献策。自治区粮食局将对试点工作及时予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盟市粮食局共同完成试点任务。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附件:
〖打印本稿〗〖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