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粮网
首    页 工作动态 人事培训 仓储管理 监督检查 综合业务 财务管理 质量管理 最新发文 设施建设 粮油科技 纪检监察
  内蒙古粮网 > 纪检监察  

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若 干 规 定 》 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07-08-07〗 〖来源:〗 〖作者:〗〖字体:

 

各处室,局属二级单位:

    近日,中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治区纪委召开了贯彻落实《规定》的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粮食局纪检组转发了《规定》。请各处室、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根据自治区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贯彻实施《规定》,为我们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贯彻实施《规定》,能够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贯彻实施《规定》,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体现了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规定》。各处室和二级单位要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深刻理解《规定》精神。以提高党员干部对实施《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使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都能够熟悉《规定》、遵守《规定》、维护《规定》。各处室和二级单位于6月25日前将学习传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纪检监察室。

    三、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党员自查自纠的情况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每个党员干部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对拒不纠正或者在《规定》发布后继续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各处室、二级单位于6月28日前将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纪检监察室。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推进《规定》的贯彻实施。纪检组将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打印本稿〗〖关闭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政府大院5号楼 邮编:010055
联系电话:0471-6944580 电子邮箱:nmglwadm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