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2号)要求,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公布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举报电话,望社会各界及群众周知。
一、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471-6945747
二、自治区监察厅: 0471-6634520
三、自治区审计厅: 0471-4812895
特此通告
二○○九年四月三日(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