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盟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国粮部联办[2009]3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区粮食清仓查库检查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检查人员培训方案》,经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代章)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
检查人员培训方案
为做好全区粮食清仓查库检查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清仓查库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国粮部联办[2009]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2号)精神,经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检查人员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组织
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培训工作由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两期举办。
二、培训内容
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培训内容包括: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总体安排与要求;粮食库存实物、统计账、会计账与政策性粮食补贴检查方法、质量检查方法及表格填报要求;粮食信贷资金与库存对应情况核查;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纪律与监督、清仓查库汇总软件的使用和粮食清仓查库业务综合练习等。
三、培训对象
培训的对象为参加自治区级复查、盟市级普查和旗县级企业自查的全体工作人员。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由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安排在2009年3月上旬进行,培训时间3天,培训地点安排在呼和浩特市。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具体安排
培训统一使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写的培训教材。培训方式采取课堂讲解、综合练习的方式。
课堂授课的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 授 课 内 容 |
主 讲 单 位 |
| 领导同志动员讲话 |
|
| 清仓查库工作总体安排与要求 |
自治区粮食局 |
|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方法 |
自治区粮食局 |
| 粮食信贷资金与库存对应情况核查 |
农发行内蒙古分行 |
| 粮食库存统计账检查方法 |
自治区粮食局 |
| 粮食库存会计账检查方法及政策性粮食补贴检查方法 |
自治区粮食局 |
| 粮食库存质量检查方法 |
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 |
| 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纪律与监督 |
监察厅驻粮食局监察室 |
| 综合练习 |
各主讲老师 |
为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学员实际操作能力,将安排未参加过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人员到粮食仓库进行实地演练。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自治区培训的全部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包括为各地配发培训教材和软件的费用。
(二)培训资料。《2009年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培训教材》、《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汇总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