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0年,国家粮食局将在全国粮食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确定2007—2010年全区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开展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粮食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依法管粮的需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粮食局公告》(2007年 第1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粮食行业有关技术工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粮油质量检验、粮油保管、仓储机械等重要岗位,要逐步实行强制性就业准入制度。因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对实行就业准入,提升粮食行业现代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理念,围绕粮食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粮食中心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主要任务是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到“十一五”期末,我区粮食行业职工参加过职业技能鉴定的职工占粮食行业职工的比例达到 6% 以上。在全区粮食行业形成一支以高级技师、技师为龙头,高级工为骨干,中级工为主要力量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技术精湛、工种配套齐全的技能人才队伍。 (一)2007-2010年全区粮食行业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配备计划(见附件); (二)、粮油竞价交易员、制粉工、制米工、制油工等四个职业(工种),按照国家粮食局的安排,今后将逐步增加,覆盖到所有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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