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内蒙古粮科所、质检中心: 现将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关于组织开展 2008 年粮食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粮办展〔2008〕33号)转发你们(下称《通知》),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盟市粮食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局关于举办 2008 年“粮食科技活动周”工作,成立由各单位领导牵头的2008 年“粮食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粮食科技活动周”。 二、为做好本次“粮食科技活动周”,请各盟市粮食局与当地科技局加强联系(自治区本级由自治区粮食局牵头与自治区科委联系,具体由自治区粮科所、质监站落实),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开展多系列、多层次,内容丰富并讲求实效的群众性粮食科技活动,充分体现粮食行业和区域特点,在内容和形式上要不断创新。 三、各地区、各单位要将“粮食科技活动周”情况总结和相关声相资料于5月25日前通过正式文件报送我局基建处,以便汇总上报国家粮食局。 联 系 人:刘淑文 联系电话:0471---6945727(传真) 电子邮件: liushuwen56@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63 号原内蒙政府5号楼 924 办公室 邮政编码: 010055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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