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2008年9月24日至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鄂尔多斯市召开了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暨企业改革与发展现场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鄂尔多斯会议上,布小林副主席指出,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把粮食安全和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粮油食品安全。李春光副秘书长要求,各级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粮油生产企业要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认真开展粮油质量安全检查和自查,及时堵塞漏洞。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食品标准生产粮油产品,通过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严把产品质量关,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验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对粮食的收购、运输、生产加工、储存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检测、严格把关,确保粮油食品安全。 各地要按照鄂尔多斯会议精神和我局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转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内粮发[2008]47号)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二、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前各项准备工作。2004年以来,我区已连续五年粮食丰收,今年全区粮食总产将创历史新高。为了解决好农民余粮销售变现问题,避免出现大范围的农民卖粮难,请你们认真分析产购销及市场形势,加强分析预测,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形势,及时向当地党政提出政策建议。为此,希望各地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调研工作:(一)粮食产量,当地加工、转化和消费量,需要外销量;(二)农户售粮意向;(三)加工、转化和购销企业收购意向;(四)收粮场地、储粮仓容、烘干能力、收购资金缺口情况;(五)收购、储存、销售、运输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解决意见。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农发行的支持,解决收购资金问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做好秋粮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设置收购网点,腾仓并库、维修和添置器材,培训收购人员。要按照以销促购、以效促购、控制风险的原则,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入市收购。 三、请各地于2008年10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鄂尔多斯会议精神,特别是粮油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10月30日前将粮食产购销调研情况,以传真或电子版形式报送至我局综合处,重大情况应同时报送本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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