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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

内粮发[2008]40号

〖发布日期:2008-03-0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 〖作者:〗〖字体:


各盟市粮食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粮食局,局属二级单位,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直属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粮食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规范企业人员从业行为,严惩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国有粮食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见附件一),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盟市、各企业结合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今后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有粮食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包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必须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国有粮食企业要采取切实措施,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融入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思想、工作等各项制度,必须增强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创造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环境。
   国有粮食企业领导人“九项不准”,是在新的起点上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国有粮食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实效。
   二、明确责任,建立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企业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领导班子要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起全面领导责任,企业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管范围各负其责,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到业务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要认真做好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具体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企业民主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参与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从而更加有力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从2008年起把国有粮食企业“九项不准”列入工作责任目标,逐条严格检查考核。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依据国有粮食企业暴露出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当前要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明确集体研究事项的范围和秩序,做到企务公开、透明;二是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着力加强企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管人、管钱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属企业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储备粮轮换、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对不按程序办事、一个人说了算而造成的后果,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自治区专门成立了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见附件二),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将不定期对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加强协调,严肃纪律,坚决查办企业违法违纪案件
   按照自治区纪委和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的有关要求,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办国有粮食企业违法违纪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案件查办的重点:一是严肃查办企业单位负责人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侵害职工利益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案件;三是严肃查办企业重组改革、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四是严肃查办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补贴、挪用侵吞储备粮款、私自倒卖库存粮食非法牟利的案件;五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查办工作的领导,完善办案工作协调机制,严肃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国有粮食企业要从扎实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关口前移,注重预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思想观念,充分发挥制度的重要作用。企业领导班子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狠抓落实。
   要把全面落实“九项不准”的要求作为新的起点,作为国有粮食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学习,认真对照检查,逐项落实,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附件:1、自治区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国有粮食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2、关于成立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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