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粮食基础设施水平,实现到2015年形成152家承担粮食政策性业务企业为载体,初步建成保障粮食宏观调控的仓储设施、有机高效的现代物流、规范有序的批发市场、有效监测的预警网络、严格标准的检验体系、安全合理的应急设施,较高含量的粮油科技和本着“立足实际、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的原则促进粮油加工业发展,使我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在布局和功能上的明显改善和提高,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和宏观调控的需要,要求各盟市编制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编制的《规划》应在盟市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延伸至2015年,并明确自2009年的分年度实施意见,体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 二、要结合本地区的粮食生产、特色农业和基础设施条件,编制仓储设施(包括仓房维修改造、功能提升;提高“四散”化作业程度和机械、自动以及信息化水平;完善保粮设施,提高微机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检化验设备等)、现代物流、批发市场、粮油加工、预警应急、粮油科技和农村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规划》。 三、今后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2007年自治区粮食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确认的152家承担粮食政策性业务企业,并以此为《规划》的重点。 四、各盟市应高度重视《规划》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规划》,务于2008年8月底前完成,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自治区粮食局。
联系人:温满义 电 话:0471-6945744 邮 箱:wenmanyi89@163.com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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